“獨立、客觀、公正”的評估原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科學合理的分類、分行業的評估指標體系,通過規范有序的工作程序和科學的專門方法,在調查、分析、比較、測定基礎上,對以經濟實體為主體的各經濟組織的基本素質、償債能力、經濟實力、信用程度、經營效益及發展前景等諸多方面,或對以有價證券為主要形式部分金融工具履行承諾的經濟實力及其信用程度等方面做出綜合評價的一種有償服務。
信用評價體系認證是以簡明的符號表示評價結果,以鮮明的立場,科學、客觀的態度,獨立、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為社會提供服務,是一種提供、創造信息的勞務活動。信用評估所產生的信息是可共享的,具有鑒定信用和評價資信的功能。
無論是企業信用、政府信用還是個人信用,其中很重要的一環就是信用評價或稱信用評級。因為信用的核心問題是信息不對稱問題,信用評級是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的關鍵,通過信用評級可滿足市場主體對客觀、公正、真實信用信息的需求。